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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“清华大学教师出席教育教学国际会议资助办法”的通知2017/04/25

各院系,

为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,参加国际间教育教学研讨和交流活动,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,教务处特制定《清华大学教师出席教育教学国际会议资助办法》,对参加教育教学国际会议的教师提供资助。

一、  申请条件:

1.        拟出席的国际会议为教育教学国际会议;

2.        拟出席的国际会议与本人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密切相关;

3.        符合《清华大学因公出国(境)管理规定》。

二、资助依据和标准

按照国际会议学术水平、影响程度,在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与否、发表论文的形式等提供2万、1.5万和1万的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。

三、申请与审批

1.        填报“申请表”,经院系主管教学主任签字后报送教学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进行审批。

2.        批准后,会议结束回国1个月内,进行财务报销,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将资助经费拨发参会教师本人。

 

联系电话:6278-9468,宋老师

 

1:

教师出席教育教学国际会议资助申请表.doc


2:

清华大学教师出席教育教学国际会议资助办法.docx


 

教务处       

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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